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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跟进,互联网医疗再添强势支持

发布时间:2020-03-23




3月2日,国家医保局、国家卫健委联合挂网《关于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互联网+”医保服务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全文请见附件),指出为方便参保人员就医购药,减少人群聚集和交叉感染风险,国家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设置的互联网医院或批准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其为参保人员提供的常见病、慢性病“互联网+”复诊服务可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实际上,疫情期间,各大线上问诊和医药电商平台的用户、流量激增,各个省市地区都在不同程度默许和支持其发展,而《指导意见》的跟进出台,一股“互联网+”医疗、医药行业即将大热的气息扑面而来。


疫情之下“互联网+”热度升温  医保支持实乃“顺水推舟”


按照《指导意见》规定,互联网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在线开具电子处方,线下采取多种方式灵活配药,参保人可享受医保支付待遇。医保部门加强与互联网医疗机构等的协作,诊疗费和药费医保负担部分在线直接结算,参保人如同在实体医院刷卡购药一样,仅需负担自付部分。


此外,为防止出现虚构医疗服务等违规行为,《指导意见》还要求落实线上实名制配套建立在线处方审核制度、医疗服务行为监管机制,保障诊疗、用药合理性,防止虚构医疗服务,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而定点医疗机构应当为患者建立和妥善保存电子病历、在线电子处方、购药记录等信息,做到诊疗、处方、交易、配送全程可追溯,实现信息流、资金流、物流全程可监控,满足患者可以在线查询检查检验结果、诊断治疗方案、处方和医嘱等病历资料。


事实上,在国家层面文件出台之前,已有不少地方进行探索,武汉、浙江、天津、江苏、上海等地已发布通知,表示将在疫情期间试水将互联网诊疗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资深行业专家邵清认为国家出台《指导意见》是一个顺势而为的动作,他指出:“实际上,《指导意见》的出台也是这几年互联网医疗行业发展推动的一个结果,这次疫情加快了这一进程。疫情期间有大量的消费者不能出门就医和购药,医院方面因为疫情也不希望人群聚集,造成了就医和购药困难的局面,所以消费者只能通过互联网医疗和送药上门解决确实需求。但是互联网医疗和网上购药并不能使用医保付费,消费者就会觉得不方便。”


据邵清了解,互联网医疗与医保进行对接的技术手段和平台本身就存在,早就形成了互联网医保、医疗、医药三医联动的前提条件,只是因为监管而没有放开,所以线上诊疗和网上购药一直得不到医保支持。


平台先天各有优劣  互相弥补和谐共存


其实,这不是首个支持“互联网+”医保服务的国家级文件。2019年8月30日,国家医保局就下发《关于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19〕47号文,明确“互联网+”条件下的医疗服务仍是医疗服务,基本适用一般性的原则和政策。项目和价格纳入现有政策框架中,强调促进线上线下协调发展。针对价格机制,文件要求对公立医疗机构提供“互联网+”医疗服务,主要由医保部门对项目收费标准的上限给予指导;非公立医疗机构价格实行市场调节。此外,医保支付政策明确,对线上线下项目实行平等的支付政策,为互联网医院的线上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开辟了政策通道。


47号文的发布,在行业内反响一般,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动作和改变不大,究其原因大都认为是由于医保控费,各地医保对“基金捂得都很紧”,所以下发后各地未见有实质性的落实。但邵清认为原因不仅如此,他认为47号文其实并没有涵盖线上购药医保支持的部分,主要指的还是“互联网+”医疗服务与医保基金进行对接,与丁香园、天猫、京东等线上诊疗、医药电商平台医保支付可以直接医保报销还不是一回事,报销的费用来源还是医院的医保额度,而当时互联网医疗产业还不够成熟,所以成效不显。


《指导意见》提出,对符合要求的互联网医疗机构为参保人提供的常见病、慢性病线上复诊服务,各地可依规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值得注意的是,《指导意见》明确指出报销领域主要为“常见病”、“慢性病”和“复诊服务”,其应用范围并没有扩大到全部范围。


对此,邵清认为这其实是线上诊疗行业的先天缺陷导致的结果。互联网医疗机构的患者定位其实就是复诊、轻问诊、预诊的患者。因为互联网医疗机构检查手段匮乏,医生不能全面了解患者的信息,对于初诊和可能发生并发症的患者而言,容易发生意外。


具体比较业内较为著名的线上问诊平台丁香园和国内一流三甲医院开设的互联网医院——华西医院互联网医院,前者是典型且用户较多的第三方诊疗平台,后者是建立在国内知名品牌实体医院上的互联网医院。丁香园本身是没有实体的医院,专业知名度、治疗水平都无法赶上华西医院,绝大多数医生都是多点执业的全国各地医生,但丁香园的医生总体数量、科室以及可选择较多,运营经验丰富,传播较广。华西医院互联网医院则不同,作为建立在国内知名三甲医院基础上的互联网医院,自然专业程度和信用更好,但是在平台建设、运营的经验较为欠缺。总体而言,二者互有利弊和补充,患者可以按需选择。


网售处方药限制“名存实亡”  “马太效应”加速阵营分化


不可否认,此次疫情一方面重创了医疗健康行业,但是另一方面,以丁香园、阿里健康、春雨医生、叮当快药为代表的医药电商和线上诊疗公司在此次疫情中却异军突起,在持续至今的疫情期间表现得可圈可点,注册和使用用户激增,形势一片大好。


但是处方药不能在网上售卖这一条“铁律”还依然横亘在诸多医药电商眼前,制约了线上诊疗和相关药物治疗的跟进。邵清认为,线上诊疗和互联网售药的诸多限制,其实该放开的基本上已经逐步放开,而网售处方药解禁也正在路上。此次疫情大大的推动了互联网医药的渗透率,消费者和监管方也开始慢慢接受和认可网上购药的行为。据他透露,其实网售处方药的行为在各地已经处于默认的状态,京东和天猫等平台前段时间公布了一些处方药销售的数据,数目非常可观,而地方政府方面则采取默认甚至是支持的态度,只差中央一纸文件。


同时他认为,网售处方药解禁的政策下发非常重要,毕竟没有具体政策文件出台,各地区、各级政府执法没有依据,不方便监管,而平台方心里没底,害怕风向反复遭受损失。


值得一提的是,在去年的8月26日,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对网售处方药问题明确定性,网络销售药品要遵守药品经营的有关规定,并授权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健康卫生主管部门等具体制定办法,同时规定了几类特殊管理药品不能在网上销售,为实践探索留有空间。


不难看出,《药品管理法》、47号文和近期的《指导意见》的相继出台,一方面表明了“互联网+”医疗健康行业的光明前景,吹响了行业加速发展的冲锋号。可以预见,在疫情结束之后,“互联网+”医疗健康领域将成为资本热点,竞争也将白热化。


邵清认为,随着竞争的进一步加剧,“互联网+”医疗健康领域的马太效应也会愈发明显。业内企业、平台将在未来的竞争中逐渐分化为四大阵营:第一阵营以天猫、京东等巨型电商平台为主的行业头部企业构成;第二阵营则是由品牌药企,规模以上医药工业企业自建的互联网医药平台;第三阵营是一些较为垂直运营的互联网医药平台,例如好大夫、叮当快药、春雨医生、平安好医生,借助此次疫情中爆发性增长的客户群体获得较大增长,但这一阵营入场者众多,竞争也将十分激烈;最后一个阵营是连锁药店、弱势的品牌商、渠道商,因为行业的快速发展而被迫入场。


他进一步指出,第一阵营因其本身具有的巨大流量、品牌影响力和成熟的巨型电商平台运营经验,将占据“互联网+”医疗健康市场的头部地位,也将占据大部分市场份额。而第二阵营的医药工业企业因为其本身作为药品的制造者角色,将会利于不败之地,但他们在C端的运营经验比较欠缺,所以还是先与大型互联网平台合作,若有很大的起色,再去筹建自建平台较妥。


(来源:医药观察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