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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量采购层叠推进,未来七大关注点!

发布时间:2020-03-06



2月上旬,国家医保局印发《关于2020年医疗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医保发〔2020〕4号),在深化药品与耗材集中采购机制改革项下,明确指出“做好第二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4月份让老百姓用上降价后的药品”。


3月3日,上海市发布通知,落实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开通全国药品集中采购(GY-YD2019-2)上海地区中选供应药品挂网通道。3月5日,上海又接连发布通知,分别明确了“4+7”中选药品采购协议到期后的续签规则,以及第二批全国集采上海未中选药品挂网议价的要求。


第一批带量采购,成绩斐然


关于“4+7”试点及全国扩围进展情况,有报道指出:试点城市采购执行超预期,提前完成约定采购量。截至2019年12月底,25个中选药品“4+7”试点地区平均采购执行进度为183%,中选药品占同通用名药品采购量的78%,各扩围地区均已在12月份开始执行扩围采购结果。


从“4+7”试点地区情况看,患者使用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中标品种和非中标药品的数量占比从50%左右大幅提高到90%以上,过评药品质量水平显着提升,中选药品进入医院也得到优先使用。


“4+7”试点采购周期将满,目前各地正陆续征求意见,或将以集采扩围结果执行续标。笔者留意到,不少城市发布落实措施,上海明确了四条续签规则;重庆拟以不低于上两年度中选药品采购数量年平均采购数量的70%进行续标;沈阳、大连两市3月20日起将执行新的国采中选价;成都原则上执行四川省扩围实施意见;西安或将以扩围中选价续标……


第二批带量采购,陆续进入实操阶段


1月17日,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公布第二批国家药品集中采购结果,33个品种中32个采购成功,平均降价幅度为53%,最高降幅达93%。


今年1月份开标的第二批国家集中带量采购,预计各省也将在本月内陆续发文落实。目前发文落实第二批国采的省市包括:3月3日,上海市发布通知,落实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开通全国药品集中采购(GY-YD2019-2)上海地区中选供应药品挂网通道。云南公布挂网目录及备案,同时48个药品停止交易。贵州申报中选药品信息;海南发布征求意见;辽宁中选药品信息申报(按照相关规定,沈阳、大连两市“4+7”城市药品集中采购结果执行期满后将统一转换为联盟地区(辽宁省)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模式,并做出相应通知。)。成都市在“4+7”试点周期结束后原则上执行四川省扩围实施意见,并就续标相关问题征求意见……


看清形势,未来待解


1、吃透“主导性力量”


【现行政策影响】国家医保局印发《关于2020年医疗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医保发〔2020〕4号)《通知》指出,“建立常态化的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机制,加强组织支撑和平台专业化支撑,推动新的采购模式、营销模式、行业生态成为主导性力量。组织联盟地区开展高值医用耗材采购试点”。


【关注方向】需正确理解何谓常态化、新的采购模式与营销模式?还有高值耗材的采购试点,将针对哪些品种又将如何试点?


2、可及性与市场化竞争


【现行政策影响】药品带量采购政策中,每个省大概率是一家药品生产厂家中标供应,而中标的原研药品未必能够在该省挂网采购,医疗机构想要采购原研药品可能需要从别的中标省求助,患者也对药品的使用应该有选择权。


【关注方向】如何在保证不同过评商品名药品的可及性同时,考虑让药品可以得到充分的市场化竞争?这或许是制定药品招标采购政策所要考虑的。


3、进一步降价的可能性猜想


【现行政策影响】第一批“4+7”试点31个药品25个中标,后扩围至25省,但有些企业在扩围时落标(落标企业曾为保证市场需求新建的产品流水线却由于扩围落标被空置,形成一种新的资金浪费)。


【关注方向】由于带量采购品种中标企业的数量不同,导致执行周期也不同,面对未来还会有竞品过评或第一次落标的品种东山再起,进而可能进一步降价。


4、关于放宽中标企业入围数量


【现行政策影响】第二批33个中标32个,招标办考虑到过评企业增多,也审时度势放宽中标企业入围数量,最多允许有6个企业中标。


【关注方向】这个决策非常好,但由于根据中标后价格的高低依次遴选供应省市,导致有些经济发达地区用不上原研药,而经济不发达地区,却用的是同通用名中标的价格较高的药品,这对经济承受能力有差异的患者有失公平,深信会在政策调整中不断完善。


5、互联网医疗如何嫁接医保支付


【现行政策影响】国家卫健委分别于2020年2月4日印发《关于加强信息化支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2月7日印发《在疫情防控中做好互联网诊疗咨询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互联网诊疗咨询服务在疫情防控中的作用。2月23日,武汉支持“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此外,还有浙江、天津、江苏、上海等地,在疫情期间,也将互联网诊疗部分内容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关注方向】对于慢病用药,比如阿卡波糖,由于各省市的供应商不尽相同,患者能否通过互联网异地医院诊疗而获取心仪的药品(何况国家也已实施异地医保了),或许也将成为这个药品生产企业开拓新的营销思路,值得关注。


6、推开新试点的可能性


【现行政策影响】带量采购已然成为我国药品集采的新特点,并且逐渐常态化,形成全国范围内遍地开花的新局面。如青海对过评药品及基础输液进行带量采购;湖南对抗菌药物进行带量采购;江西对未过评且临床用量大采购金额高的药品进行带量采购;山西对在国家、省组织谈判、集中带量采购药品以外的药品、耗材分批分类进行带量采购;武汉对胰岛素进行谈判采购等。


【关注方向】各地做法,大部分是对特定品种的专项采购,由此可以推断,这也是目前各省带量采购的特点,或是政府对国家级、省市级不同带量采购范围、方式试点的可能。


7、零售药房能分到多少处方流


【现行政策影响】关于药店销售医保药品(带量采购药品),目前带量采购就二批(25个+32个),在医院用药按通用名计约2500个之多。


【关注方向】二批带量采购的品种目前来看对社会药房的影响还不大。由于医保部门有要求医保定点药店出售的医保目录药品价格与医保定点医院一致,目前国家在抗新冠病毒非常时期开了口子(互联网+医疗+医保),就看药店能否拿到处方,还要能否做到网订店取、网订店送,做到线上线下一致。


小结


毫无疑问,带量采购正力促医药企业转变经营模式。对于中标企业而言,如何在较低的中标价格下确保生产和供应?是否还有合理的销售费用产生?如何在中标和非标市场中布局销售工作?都是需要正视的。对于非中标企业来说,也不是没有机会,如何重新定义目标市场?怎样未雨绸缪,在下一年的招标中东山再起?针对“非主流”目标市场,如何与医药商业合作进入用药终端等,有了这些方面的战略考虑,未来都会有新出路。


综上,药品集采是三医联动改革快速推进的突破口,是政府政策全面实施的重要一环。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展示了联盟采购、带量采购的力量。此政策对医药行业影响颇大,国家药品集中采购目的主要通过原研替代,进行供给侧的改革。


而带量采购是一项国务院深化办支持的政策,且第二批带量采购品种与目前抗新冠病毒用药基本无关,所以各省市应该会陆续按期宣布进行。视抗新冠病毒的防疫进程,或许在某些疫情还比较严重的地区执行时间上会有所微调。


随着全国带量采购的层叠推进,仿制药稳态降价机制已经形成,首次集采造成的集体失措已逐步淡化。我国仿制药市场将在政策的引导下重整,长期将处于另一个均衡发展状态,本土创新药物的兴起值得持续关注。


(来源:医药经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