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医改逐渐深入,政策明确下的处方外流市场正呈加速趋势。业内预测至2020年前,院内处方药外流规模预计达到4000亿,院外购药渠道成为院内处方外流的重要承接。各方纷纷入局的同时问题频发,不合规的线上和线下处方药销售行为近日再次被推至浪尖。如何确保处方药销售时有合规的处方来源?作为购买处方药的主体,患者在实际购药过程中的处方合规获取是关键。
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副秘书长马光磊表示:“无论是常规的凭纸质处方销售处方药、还是近年来部分地方试行的凭电子处方销售处方药,从现行处方药的购药环节来看,患者的行为与需求起着主导作用。目前患者院外购药需求下的处方获取途径大抵可分为三类:未凭方售药的“补方”购药、面诊后的处方流转和复诊后的处方续方。”
补方购药不合规,用药安全存隐患
在三种处方获取的途径中,未凭方售药的“补方”购药,即没有处方销售处方药,事后找补方或做假处方,实质已超出政策允许的范畴。国家卫健委发布的《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中已经明确提出,不得对首诊患者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在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中也明确要求医师掌握患者病历资料后,才允许在线开具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处方。
但在近日,人民网对20家购药APP售卖处方药情况的调查报道中,宠物照片充当处方竟能网购处方药再一次揭示了网售处方药乱象丛生。据报道显示,20家购药APP中有17家平台在没处方的情况下,也能成功下单。而线下零售药店亦然,就在今年315央视曝光非法售卖处方药的乱象时隔多月后,零售药店无处方购药,或虚假网诊补方在零售药店购药的报道仍是屡见不鲜。
对此,中国药科大学国家执业药师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原国家食药监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常务顾问康震曾表示,目前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处方药都沦为了商品,在没有处方的情况下销售。但是处方药不能成为普通商品向消费者展示,它必须通过医生开具处方,药师的手进行调配。
目前这种无诊疗行为的补方购药“擦边球”不仅不合规,还存在着严重的患者用药风险。国家卫健委合理用药专家委员会委员肖永红教授曾指出,如患者没有处方就买了处方药,因其没有得到医师的用药警示和指导,肯定会给患者带来用药的潜在风险。
直击处方外流关键
合规模式成效初现
有别于未凭方售药的“补方”模式,患者面诊后的处方流转和复诊后的处方续方都基于真实的就诊行为,所获取的处方也由医疗机构医生开具后经由药师审核,流转至零售终端。在国家推行“互联网+医疗健康”的背景下,电子处方将成为处方外流的主要载体。
要保障电子处方流转的真实性首先要确定谁是责任方。在很多业内专家看来,处方的责任应该归属于医疗机构,如果仅仅是通过没有实体医疗机构的互联网医院开出的处方,就会出现责任方不清晰的现象。因此,通过链接医疗机构来获得真实处方,目前看来,不失为保障电子处方真实性和合理性行之有效的办法。
目前,处方共享平台是处方外流探索中的重要模式,也是电子处方合规流转下的重要应用场景。第三方处方共享平台通过与医院HIS系统对接保证了处方的真实性和可溯源性,医生在与患者面诊后,根据患者的需求开具外延处方,经合理用药系统及医院药剂师审核后流转至平台,而后平台将处方信息流转至零售药店,同时将取药信息发送给患者,患者凭短信在平台内自主选择任意一家处方共享药店购药或送药到家,这对患者而言,实现了便捷化的面诊购药流程。
平台还能为患者提供预约医生在线复诊的服务,医生可在线实时了解患者状况,通过查看患者的电子病例及历史处方数据,可直接为患者在线开具部分常见病与慢性病处方,这在一定程度上也解决了慢病患者“因药就医”的问题,实现了慢病便捷化。
医改政策不断细化,在鼓励处方外流发展的同时,也提出了明确的规范化要求。当下各地推动电子处方合规外流的主要模式都是通过处方共享平台将患者、医院、药店联通,为患者获得合规的电子处方与安全购药用药提供了便利性。随着各地试点效应的不断扩大,电子处方合规外流的模式将会越来越趋统一,成功样板的相继树立将为全国处方外流带来示范作用。
(来源:医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