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2018年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下称《公报》)。
《公报》显示,2018年医院次均门诊费用和人均住院费用分别比上年上涨4.5%和2.4%,低于2018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5.6%)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6.6%)。
总费用增长迅猛 GDP占比上升
《公报》显示,2018年全国卫生总费用预计达57998.3亿元。
从来源看,政府支出和医保基金仍然是其中的大头:政府卫生支出16390.7亿元(占28.3%),社会卫生支出24944.7亿元(占43.0%)。而患者自付比例继续保持较低水平,个人卫生支出16662.9亿元(占28.7%)。2018年,人均卫生总费用4148.1元,卫生总费用占GDP百分比为6.4%。
由于医疗卫生资源的增长与居民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提升,卫生总费用逐年升高,从2014年的35378.9亿元增长至2018年的57998.3亿元,年复合增长率10.39%。
不过, 卫生总费用占GDP的比重反映的卫生筹资总体水平,尽管已从由2014年的5.56%增长至2018年的6.4%,保持上升趋势,但仍然与世界银行公布的平均卫生费用支出占GDP比重9.9%有一定的差距。
次均费用上涨 药占比下行
《公报》显示,2018年医院次均门诊费用274.1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上涨6.7%,按可比价格上涨4.5%;人均住院费用9291.9元,按当年价格比上年上涨4.5%,按可比价格上涨2.4%。日均住院费用1002.8元。
就药费而言,2018年,医院次均门诊药费(112.0元)占40.9%,比上年(42.7%)下降1.8个百分点;医院人均住院药费(2621.6元)占28.2%,比上年(31.1%)下降2.9个百分点。
对比政策时间线,医院真正认真对待“药占比”是从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发文提出“将药占比降至30%以下”之后,然而从历年《公报》反映数据可见,药占比的下降并没有带来医疗费用的下降。《公报》显示,2018年各级公立医院中,三级医院次均门诊费用上涨5.2%(当年价格,下同),人均住院费用上涨1.7%。
其实去年以来,数个与药品相关的政策,国家医保局开展抗癌药品医保准入专项谈判将17种抗癌药纳入医保报销目录,以及“4+7”带量采购也均为了确保相关药品不被弃用,强调这些药品不纳入药占比考核。
结合今年1月底国务院新闻办的政策吹风会上,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局长张宗久“使用了合理用药的相关指标,取代了单一使用药占比进行考核”的表态,明年《公报》中,药占比的统计未必会继续。
(来源:医药经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