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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可聘任为主管药师 评职称要开始了

发布时间:2019-06-10

 

 

10省市发文,执业药师可聘任为主管药师,且职称评定体系正在建立,全国推广指日可待。

 

人社局发文,执业药师可认定为主管药师

 

近日,北京市人社部印发了《关于建立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定了46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

 

其中,46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包括18项准入类职业资格、19项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以及9项其他资格。值得注意的是,18项准入类职业资格中就含有执业药师,且对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为主管药师。

此外,《通知》还强调,各区、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指导用人单位和相关职称评审委员会做好对应工作。在对应关系范围内,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本市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对符合对应条件的人员按照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和聘任程序,择优聘任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

 

下月起,广东实施执业药师职称评定

 

其实,在近期也不只有北京市要求将执业药师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早在426日,广东省药监局为推进医药行业职称评价工作,加快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还专门制定了广东省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改革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

 

该方案指出,要健全全制度体系,与国家执业药师考试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建立我省医药行业专业技术职称与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对应关系。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才取得执业药师(执业中药师)资格的,可认定其具备主管药师(主管中药师)职称,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不仅如此,该方案还明确谈到时间安排,改革实施工作主要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194-6月)为筹备阶段,研究制定相关标准条件;第二阶段(20197-10月)为实施阶段,组织发动各地、各单位、重点企业开展申报、评审工作;第三阶段(201911月以后)为总结推广阶段,总结职称评审工作经验,推动职称评审工作走向规范化和常态化。

 

此外,从广东省制定的方案来看,执业药师认定为主管药师,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学历、资历条件

 

1.取得药学或相关专业(医学、护理学、生物学、化学,下同)硕士学位,从事药学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前后从事药学专业技术工作累计3年以上。

 

2.药学或相关专业研究生班毕业或双学士学位,取得初级资格后,从事药学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未取得初级资格的,从事药学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3.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初级资格后,从事药学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未取得初级资格的,从事药学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4.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初级资格后,从事药学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未取得初级资格的,从事药学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

 

5.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毕业,从事药学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或取得初级资格后从事药学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

 

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生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技工班毕业生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二)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两项:

 

1.参加一项或以上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

 

2.解决过本专业的技术难题。

 

3.编写本单位技术规范及管理规定并付诸实施。

 

4.参加过科技成果的转化或新产品的推广。

 

5.能指导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工作或学习。

 

(三)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市(厅)级以上科技成果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

 

2.市(厅)级以上立项科研(调研)项目的主要参加者(以项目结题书为准),本专业技术工作业绩较好。

 

3.完成本专业新技术、新项目的推广应用一项,为单位取得较显著效益。

 

4.参加编写的单位技术规范、规程及管理办法被采纳,并已付诸实施。

 

5.技术管理、质量管理工作成绩明显,获市以上奖励。

 

6.获本专业技术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排名须前31项以上。

 

(四)学术成果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参与编写出版著作一部。

 

2.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第一作者)。

 

3.撰写有较高水平的专项技术分析报告2篇以上(须经2名同行副高级以上职称专家鉴定)。

 

全国执业药师评职称,都将建立

 

当然,国家在专业技术人员培养和建设方面,绝不只评定职称这么简单,就拿执业药师来说,一方面要提高执业药师社会地位,另一方面还要把重点就放在了其专业技能培养上。

 

3.15央视曝光执业药师挂证乱象后,国家药监局立马响应,全国范围整治挂证执业药师开始。在此大背景下,国家药监局又联合人社部下发了《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立法确定执业药师职业规范和标准。

 

除了要清除挂证执业药师外,该《规定》还对执业药师从业环境进一步改进和规划,不仅要提高执业药师资格考试门槛(例:学历上中专先考),还指出,“专业技术人员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可认定其具备主管药师或主管中药师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随着国家局的规范和引导,接下来,不仅广东省会出台评定细则,其他省市也会陆续跟进。

 

据了解,截至目前,江苏、安徽、四川、福建、黑龙江、上海、重庆、海南等地有关部门都发布文件,肯定执业药师价值,将资格与职称对应,用人单位根据需求可聘任为主管(中)药师,而目前只差建立评定体系进行评定了。

 

(来源:药店经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