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行业动态      

两会热议“互联网+医药”!远程审方受推崇!

发布时间:2021-02-23



近期,地方两会密集召开,像往常一样,医药领域再度成为一个热议的话题。


搜药发现,在今年的地方两会上,除了对传统医药领域话题的讨论,“互联网+医药”也频繁出镜,这也可以看出,“互联网+医药”不再是一个高高地飘在空中的新兴事物,已成为一个深入公众生活和工作的重要就医途径。


不过,由于“互联网+医药”在我国仍处于高速发展阶段,不可避免的出现了诸多问题和乱象。因此,各地的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纷纷对此进行讨论,给出合理建议。


市场快速扩张,但问题频发


在政策推动及需求增加等诸多利好的加持下,巨大的“互联网+医药”市场呼之欲出。有专家预测,预计整个互联网医疗健康市场的规模,将从2019年的6万亿元增至16万亿元。


互联网医疗健康市场飞速建设,极大地解决了中国医疗资源不平衡和人们日益增加的健康医疗需求之间的矛盾,尤其在2020年疫情期间,许多医院和互联网健康平台推出的在线诊疗服务,进一步方便了公众的求医问药。


不过,在互联网医疗健康市场的急速扩张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问题和乱象。


在辽宁“两会”上,省人大代表、阜新市第二医院副院长张丽丽指出,调研发现,互联网药品交易监管在具体监管落实和执行方面存在解释不清、权责不明等情况,缺乏执法及处罚依据,使执法部门无法有效执行监督管理职责。


此外,在陕西省“两会”上,省政协委员、陕西鸿业医药董事长董志伟指出,经过调研,一些在线诊疗服务还存在如下问题:


1、基础设施建设薄弱,资源共享无法实现


这是制约互联网诊疗发展的硬件软肋。患者检验检查结果不能共享,医院孤岛现象相当严重。这严重阻碍了不同级别医疗机构之间相互转诊,居民电子病历数据库、区域信息平台等均无法建立。不仅各医疗机构使用的信息系统不同,标准化水平低,相互之间难以实现连接,即使互联互通,也难以实现信息共享。


2、规范标准参差不齐,监督体系尚未建立


这限制和影响了互联网诊疗服务范围扩大和服务能力提升。当前互联网诊疗准入门槛、从业规范、监督管理等相关标准并没有建立,“机器人问诊”走过场,违规平台不备身份证验证的功能,无法确保进行实名制问诊。开处方时不进行身份证信息验证,只需输入几个店员的身份信息或随意编造身份信息就可以获取处方。


3、执业药师/药师分布不均,处方审核流于形式


国家六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的意见的通知》落实过程中发现陕西省执业药师/药师的数量远不够配备标准,导致药品零售行业“挂证”乱象迭出,处方药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未经审核销售、处方用药不规范不适宜、零售药店套保骗保等违规经营使用行为屡禁不止,执业药师发挥“指导合理用药和审核处方”作用不明显。


建议:将互联网诊疗纳入医改


针对上述问题,两位代表、委员给出了相应的建议。


董志伟建议,相关部门要加强顶层设计,做好统筹规划。将互联网诊疗纳入医改之中,统筹考虑、协调推进,切实发挥互联网技术在推动医药体制改革方面的作用。探索试行电子处方和网上销售处方药,切实有效推进“医药分家”。


一方面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清晰界定健康咨询与医疗诊治的区别。明确医疗机构、患者、互联网企业等相互之间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要加强市场监管,加大执法力度。要避免游医在网上从事医疗欺诈行为,避免不法企业借助诊疗平台谋取私利。加强信息安全监管,避免诊疗记录、病理资料等信息泄露,维护好患者隐私权。 


对于处方审核以及远程审方,董志伟建议,要强化处方审核,体现药学服务价值。积极推行执业药师远程审方工作是积极探索智慧监管模式,有效解决目前执业药师供需矛盾的重要手段,在开展互联网诊疗或远程医疗服务过程中,规范电子处方审核、调配、核对人员必须采取电子签名或信息系统留痕的方式,确保信息可追溯。探索医疗卫生机构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


对于网售处方药缺乏执法及处罚依据问题,张丽丽建议,希望网络监管部门要肩负起职责,与工商行政部门建立有效联系,联合督查互联网药品销售方是否具有《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所售药品是否在有效期内、所宣传功效有无夸大,严查海外代购、假冒伪劣药品。


同时,建议互联网电商平台要肩负起社会责任,不能仅以药品的特殊商品属性来进行监管和资质认证,要设立药品买卖的特殊审核渠道,加大处方药购买筛查、监管力度,严控冷链运输环节。在互联网购药产生纠纷后,明确侵权责任,缩短纠纷处置流程,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来源:医药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