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上午9时,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开幕。在此次政府工作报告内容中,“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国内国际双循环”“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推动制造业升级和新型产业发展”“关注民生保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等成为民生、产业、政策热点。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又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起步之年。聚焦“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各行各业抢抓创新发展机遇,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不断扩大开放完善发展新格局,推动“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上升到历史新高度。
医药产业转型和创新升级对提升人民生命健康水平至关重要。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在回顾我国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的基础上,聚焦“健康”“创新”“合作”,对医药行业未来发展推动“健康中国2030”目标确立了抓手和切入点:
强大国内市场 构建新发展格局
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以创新驱动、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新需求。破除制约要素合理流动的堵点,贯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形成国民经济良性循环。
立足国内大循环,协同推进强大国内市场和贸易强国建设,依托国内经济循环体系形成对全球要素资源的强大引力场,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建立扩大内需的有效制度,全面促进消费,拓展投资空间,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
坚持发展现代产业体系
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
完善国家创新体系,加快构建以国家实验室为引领的战略科技力量,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制定实施基础研究十年行动方案,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长7%以上、力争投入强度高于“十三五”时期实际。
大力促进科技创新
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成功组建首批国家实验室。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推广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相关举措。
推动产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战略性新兴产业保持快速发展势头。统筹推进传统基础设施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数字化发展,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协同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转型,加快数字社会建设步伐,提高数字政府建设水平,营造良好数字生态,建设数字中国。
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推进国家实验室建设,完善科技项目和创新基地布局。实施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程,深入谋划推进“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改革科技重大专项实施方式,推广“揭榜挂帅”等机制。
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国际和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增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带动作用。发展疾病防治攻关等民生科技。促进科技开放合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基础研究是科技创新的源头,要健全稳定支持机制,大幅增加投入,中央本级基础研究支出增长10.6%,落实扩大经费使用自主权政策,完善项目评审和人才评价机制,切实减轻科研人员不合理负担,使他们能够沉下心来致力科学探索,以“十年磨一剑”精神在关键核心领域实现重大突破。
运用市场机制激励企业创新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鼓励领军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拓展产学研用融合通道,健全科技成果产权激励机制,完善创业投资监管体制和发展政策,纵深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延续执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政策,将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用税收优惠机制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着力推动企业以创新引领发展。
推进卫生健康体系建设
持续推进健康中国行动,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深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处置和物资保障体系,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
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扩大国家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试点,加强全科医生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提升县级医疗服务能力,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
坚持中西医并重,实施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
支持社会办医,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规范发展。
强化食品药品疫苗监管。
优化预约诊疗等便民措施,努力让大病、急难病患者尽早得到治疗。居民医保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分别再增加30元和5元,推动基本医保省级统筹、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逐步将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报销,完善短缺药品保供稳价机制,采取把更多慢性病、常见病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纳入集中带量采购等办法,进一步明显降低患者医药负担。
坚决维护公平竞争
运用好“互联网+”,推进线上线下更广更深融合,发展新业态新模式,为消费者提供更多便捷舒心的服务和产品。引导平台企业合理降低商户服务费。稳步提高消费能力,改善消费环境,让居民能消费、愿消费,以促进民生改善和经济发展。国家支持平台企业创新发展、增强国际竞争力,同时要依法规范发展。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坚决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有效监管简政放权
把有效监管作为简政放权的必要保障,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取消或下放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完善分级分类监管政策,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大力推行“互联网+监管”,提升监管能力,加大失信惩处力度,以公正监管促进优胜劣汰。
(来源:医药经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