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五年,我国医保实现了跨越式发展,让过去五年成为群众医保获益最多的五年。2023年,要持续挤压药品耗材虚高价格水分,同时“引导新冠治疗药品合理形成价格”。
多措并举破解“看病贵”
    五年来,医保部门探索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风险的长效机制,综合帮扶政策累计为困难群众减负近6000亿元。同时,改革门诊保障政策,推动建立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建立健全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挤压药品耗材虚高价格水分,国家组织集采7批294种药品平均降价超50%,三批四类耗材平均降价超80%;叠加地方联盟集采,累计降低药耗费用超4000亿元。
    不仅如此,五年来,相关部门通过谈判降低新药价格,250种新药平均降价超50%并纳入医保报销,群众更快用上原本用不起的救命药。
    打击欺诈骗保,累计检查医药机构318.9万家次,处理154.3万家次,追回医保基金771.3亿元,曝光典型案例24.5万件,评定184家医药企业失信等级并实施惩戒。
    另外,医保系统支持疫情防控,第一时间实施“两个确保”政策,全力保障患者救治费用;全力保障疫苗和接种费用;推动降低疫苗、核酸检测、抗原检测等价格超九成。异地住院就医直接结算率提高到60%以上,累计结算超6000万人次。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试点城市增至49个,惠及超180万名失能群众。
    医保脱贫攻坚助力近千万户因病致贫家庭精准脱贫,实现1亿多脱贫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医保目录内药品数量较2017年新增618种。我国药品价格指数连续五年下降。集采品种中使用高质量药品的患者比例从50%提高到90%以上。在广大参保群众获得感持续增强的同时,药品“带金销售”的空间持续被压缩,越来越多药品生产企业走上重创新、重质量的发展新路。医保基金监管初步形成对欺诈骗保的强大震慑,辅助用药、高值医用耗材等被滥用的情况初步逆转,助推医疗卫生事业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
持续推进集采改革
    集采工作是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的一项重要改革措施,这项工作使药品耗材价格真正降下来,民生保障温度真正升上去。在价格下降的同时,改革也进一步净化了市场环境,重塑了行业良好的竞争生态。
    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开展集中带量采购改革的初衷,就是把药价虚高的水分挤出去,促使药价回归合理水平,降低群众费用负担,使患者用得起药。
    除了药品的集采以外,高值医用耗材的集采工作也为老百姓带来了切实的好处。高值医用耗材的集采工作始于冠脉支架,中选的冠脉支架价格降幅达到93%。2021年1月,冠脉支架集采中选结果开始实施后,群众负担显著减轻。据北京市测算,接受支架植入的患者平均个人负担下降1万元。同时,很多原本用不起支架、用不起铬合金支架的群众也用上了“质优价宜”的铬合金支架。冠脉支架破冰之后,人工关节、骨科脊柱类高值医用耗材集采的工作也顺利推进,相关中选产品均价从数万元下降至数千元,平均降价超80%。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救命钱,其使用安全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医疗保障制度健康持续发展。近两年,保障医保基金使用安全的政策相继出台。2021年1月15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正式颁发,解决了此前基金监管面临如何依法行政、科学执法的问题,以及监督检查程序和措施缺少明确规定、各地标准不尽统一、处罚时自由裁量权较大等问题。2022年11月,国家医保局、财政部联合制定了《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该办法于2023年1月1日正式施行。
    据悉,国家医保局将持续加大基金监管力度。开展基金监管安全规范年行动和医保反欺诈大数据监管试点。加大飞行检查力度,各级飞检力争实现辖区全覆盖。依托智慧医保赋能非现场监管。探索适应新型支付方式的监管机制,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每一分看病救命钱。
引导新的药价形成机制
    2023年,医保在机制上会越发成熟,更多行业大事也将开启。
    上半年,除了备受关注的第八批国采外,还有地方集采。按照国家医保局2023年最新工作部署,2023年要持续挤压药品耗材虚高价格水分,并开展新批次国家组织和高值医用耗材集采,扩大地方集采覆盖品种,实现国家和省级集采药品数合计450个。分级诊疗工作推行至今,仍存在一些“堵点”,2023年更加强调通过调控异地就医医保报销额度的方式,尽量减少看病群众的跨区域流动。
    此次会议要求,2023年要切实做好实施“乙类乙管”后新冠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工作,方便群众享受直接结算服务,加快费用清算结算速度,减轻救治医疗机构垫资压力。同时,加强生育医疗费用保障,统一规范生育津贴支付政策,落实探索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
    值得一提的是,2023年,相关部门将开始“引导新冠治疗药品合理形成价格”。
    对此,有分析人士指出,这对之后的非集采、非谈判药品价格的形成有一定影响。以“新冠治疗药品合理价格”为代表的新的药价形成机制,根据日前国家医保局发布的《新冠治疗药品价格形成指引(试行)》,整体遵循几大规则:企业自主定价、政府与行业共同监督,全周期多层次引导。
    事实上,这不同于集采、医保谈判所形成的价格机制,给了药企更多的自主权。专家表示,一方面,价格的制定涉及到原料、成本、销售、研发等的占比;另一方面通过提升挂网率,加强对药品底价的探索,对企业全周期的引导。这也意味着在这种机制下,药价并非一直不变,加上全国统一招采系统的动态监测,药品价格无论是在制定方面,还是在市场端,都将被挤出多余水分。
(来源:中国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