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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售处方药迎风口:电子处方中心建设提速!

发布时间:2022-01-27

    1月26日,发改委、商务部官网发布《关于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六大领域 24 项特别措施。


    引起业界广泛关注的是,《意见》支持建立深圳电子处方中心,将与已批准试点的海南电子处方中心实现信息互联互通互认。有专业人士认为,这也意味着未来以省级为单位的电子处方平台模式可以共享共用,该模式条件成熟时将有利于在全国更大范围内推广处方药互联网销售。

网售处方药试点推进

电子处方中心“再下一城”


    一直以来,处方药网络销售都是线上药品销售最受关注的监管议题。近年来,国家层面高度重视药品网络销售的规范管理和健康发展。2021年4月15日,国务院官网发布《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在确保电子处方来源真实可靠前提下,允许网络销售除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以外的处方药。”强调确保处方来源真实、合规,保障患者安全用药,一直是监管的重点。


    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网络销售市场,2020年11月12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外发布了《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线上线下要一致”,即第三方平台应当对申请入驻的药品网络销售者资质进行审查,确保入驻的药品网络销售者符合法定要求,建立登记档案并及时定期核实、更新药品网络销售资质信息。


    此次的《意见》明确提出,建立深圳电子处方中心(为处方药销售机构提供第三方信息服务),对于在国内上市销售的处方药,除国家明确在互联网禁售的药品外,其他允许依托电子处方中心进行互联网销售,不再另行审批。


    据了解,深圳电子处方中心将对接互联网医院、深圳医疗机构处方系统、各类处方药销售平台、广东省国家医保信息平台、支付结算机构、商业类保险机构,实现处方相关信息统一归集及处方药购买、信息安全认证、医保结算等事项“一网通办”,探索运用数字人民币进行交易结算。


    伴随顶层政策不断清晰,试点推进趋于成熟,在确保合规监管前提下,网售处方药满足公众用药需求的政策脚步已经越来越近。事实上,去年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宣布建立海南电子处方中心,依托中心实现处方药互联网销售,引发行业重点关注。这是处方药流通管理体制的重要突破,也是全国首个独立建设运营的电子处方中心。继海南后,电子处方中心在深圳“再下一城”,这无疑给红红火火的药品网售市场再加了一把“油”。


    目前,以医药电商为主体的医药线上“第四终端”在疫情期间异军突起,成为不容忽视的产业链新增长极。数据显示,2021年1-5月,200家天猫、京东上抽样的药店处方药销售额达56.6亿元,同比增长274.8%。医药电商继续高歌猛进,网售处方药保持高速增长,2021年1-10月份,线上处方药销售额为157.11亿元,同比增长201.9%。


    实现线上线下联动监管、药品流向全程追溯、数据安全存储,是确保电子处方来源真实可靠的重要保障,也是政府部门牵头建设官方电子处方中心的核心价值。值得一提的是,深圳电子处方中心及深圳市相关部门将明确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强化对高风险药品管理,落实网络安全、信息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相关主体责任。


    随着各地逐步探索推进“电子处方中心”,保证处方真实、可靠,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线上“第四终端”处方药销售的政策大门或将在不久的将来开启。

处方外流提速

“双通道”利好院外零售


    按照线上线下一致的原则,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处方外流”的政策条例,着重强调了“探索医疗机构处方信息、医保结算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患者可自主选择在门诊药房或零售药店购药”,以及“允许网络销售部分处方药”等多项内容。在一系列政策的推进下,处方外流不断加速,我国零售连锁药店、DTP药房、院边店、医药电商等院外市场迎来了发展良机。


    更进一步,为破解部分药品“进院难”的问题,国家医保局、国家卫健委发布了《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对于临床价值高、患者急需、替代性不高的品种,及时纳入“双通道”管理。这也被业界视为院外市场发展的崭新起点。


    “双通道”管理机制同样提到,将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部署处方流转中心,连通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保证电子处方真实可靠,顺畅流转。


    近年来,全国各地也在加速处方外流机制探索。广西、西安、天津、甘肃等地先后颁布推行处方外流的信息共享平台的政策,引导公立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信息互联互通,在零售药店试行凭电子处方销售处方药。


    2017年11月15日,广西梧州市启动处方信息共享体系搭建,全市20余家二级及二级以上医院与百余家药店共同接入处方信息共享平台,成为全国第一个实践国家处方信息共享政策的城市。经过一年的探索和实践,有效提高了就医效率,便捷地满足患者购药需求。以梧州红会医院为例,2018年该医院的外流处方占了总处方的11%左右,医院门诊人次每天1500左右,每天外延处方量是300多张,占比门诊药房30%,同时取药率已经超过93%。


    2019年9月6日,甘肃省卫健委启动了全国第一家省级电子处方共享平台,打破了甘肃省医疗机构独享的处方销售格局,形成了全省统一的电子处方流转管理体系;包括医疗机构及医联体内处方流转、医疗机构到专业药店、医疗机构到第三方配送、医疗机构到智慧售药新终端;建立了覆盖医院处方管理、药品零售终端信息管理和医保商保结算管理的统一可视化的监管体系。


    有业内人士指出,处方流转平台在多地均有试点,但大多数试点地区只停留在当地的医院和药店之间的流转,并且只能从医院单向流转到药店。而深圳与海南电子处方中心实现信息互联互通互认,意味着省级处方流转将从单向流转发展到多向流转的阶段。


    随着覆盖省级的处方流转平台落地,将对区域市场的处方药流动产生巨大影响,也给承接的零售药店带来更多的流量机会。有调研机构报告称,到2028年,处方外流的市场规模将超过7200亿元,连锁药房将承接5000亿元。“医药分开”政策的进一步推行,未来处方外流将直接惠及医保门店、院边店及DTP药房。


    值得关注的是,医药渠道正在向多元化、跨区域转化,企业分销和推广难度将面临新的考验。除了院内市场,越来越多医药工业企业、创新药企纷纷加大线上线下处方药新零售的投入,尽可能获取更多的流量。


来源:(医药经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