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是重大民生制度安排。缴纳保费并享受基本医保待遇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确保人人享有医疗保障则是政府的重要职责。全民参保既是我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运行的原则和目标,更是更加成熟稳定医保制度建设的必然要求。为加快推进基本保障覆盖全民,建议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在巩固拓展参保成果的同时,稳步推进基本医保应保尽保。
1.通过立法明确参保权利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仅明确了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则采取自愿参保原则。国家医保局在2021年起草的《医疗保障法(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公民有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和义务,按照规定享受相应医疗保障待遇”,并在具体章节中对各类人群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义务进行了明确规定。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医疗保险法律法规都明确规定了公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责任和义务。由此可见,参加基本医保应该是每个公民的基本责任,建议以立法方式,将全民参保纳入未来的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并设定清晰的法律责任,明确参保主体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规避选择性参保现象发生,落实参保义务。
2.建立部门协同机制,明确征缴稽查权责
    在职工医保缴费权责中,建议由国家医保局与国家税务总局协商调整医疗保险征缴方面的相关政策和具体流程,明确部门权责,规范征缴业务。由国家医保局协同各部门出台实缴数据与财政专户资金对账的具体实施细则,通过医保信息系统实现自动对账,避免因数据传输不及时而导致参保人未能及时享受医保待遇。
    在居民参保缴费的权责中,建议由税务部门负责参保登记、基数核定和保费稽核工作,并通过数据共享同步推送给当地经办机构,实现税务数据与人员数据一致。医保部门可直接将税务征缴信息共享为参保信息,实现医保征缴职能划转。权责统一到一个部门后,便于后期参保人基本信息的管理。
3.精准推进扩面工作,完善特殊人群参保政策
    采用“数据先行、精准施策、分类实施”的基本原则,建立信息协同机制,构建全民参保一张网工作机制,精准推进参保扩面工作。
    第一,建立未参保人口数据库。以公安户籍人口数据库为基础,将参保人员数据库与公安人口数据比对,查找未参保人口信息,建立未参保人口数据库。公安部门与医保部门建立增量数据动态交互和推送机制,定期更新并同步未参保人口信息。
    第二,建立死亡人口数据库,与医疗机构、社保、殡仪馆等进行数据同步,及时更新死亡人口信息。
    第三,建立“省级筛查、市级核实”常态化工作机制。由省级医保部门负责与未参保数据库进行信息比对,筛减掉死亡人口数据库中的信息,筛查确定本省未参保人员名单,并将数据下发到各市级经办机构,市级统筹地区对未参保人员信息进行精准核实,筛查确定本统筹区未参保人员名单,所有数据力求实时、动态,并拟订相关工作流程与规则。
    第四,建立“全国—省级—市级”双向反馈机制。在获取统筹地市业务数据的同时,及时更新省级和全国数据,配合各统筹地区经办业务拓展使用。
    第五,各统筹地区为顺利开展未参保人认定、追踪和登记入保工作,需要与多部门建立数据协同治理机制,定期开展数据比对,加强数据动态更新,从而实时明确人员身份,有效开展参保扩面工作。
    第六,针对特殊人群参保问题,建议根据具体情况,通过多部门协商确定实施方案。针对灵活就业人员采取常住地参保原则,强化企业和个人参保责任,并通过信息系统筛查剔除重复参保。在经办流程上,可实行先个人足额缴费,后由相关部门核准后以补贴方式直接将资金发放至个人的形式,既能保证不重不漏,又可解决缴费时间与身份认定时间不一致的情况。
4.以“出生一件事”为抓手,推进全民参保
    “出生一件事”指围绕新生儿及产妇,将涉及多个职能部门办理的出生多个“单事项”集成为“出生一件事”。在新生儿出生时,多部门共同建立跨部门的联办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以推进出生医学证明、落户、医保参保登记和缴费等跨区域、跨部门的多证联办,通过“减环节、减时间、减材料、减跑动”来实现“一件事一次办”的目标。
    问卷调查结果显示,近70%的统筹地区已实现“参保一件事”一次办,近60%的统筹地区出台了“出生一件事”,这说明大部分统筹地区在“参保一件事”和“出生一件事”的推进上取得了较大的成效。因此,可以“出生一件事”为抓手,通过出生即参保,逐步实现全民参保的目标。
5.提升参保信息化水平,依托平台筛查重复参保人群
    一是加快完善跨省医保数据库建设,建立全国医保征缴数据交换平台。通过数据向上集中、服务向下延伸,实现参保数据规范、经办流程合理、数据联网共享,提升医保管理的信息化、标准化、流程化水平,有效解决重复参保等问题,提高医保经办效率。
    二是加强部门间数据协同。建立并完善医保与税务部门征缴数据的共享平台,解决信息共享平台在系统对接、数据传递、信息验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持续改进优化平台功能,确保征缴流程顺畅,参保人员权益记录及时、准确。与此同时,做好医保信息系统与公安、人社、民政、财政、市场监管、银行等部门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拓展缴费渠道,确保人员信息准确、缴费基数统一、人数账目匹配。
    三是积极推进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应用,利用互联网、信息化、智能化手段,方便参保人员的缴费登记。全国医保信息平台与全国各统筹地区实现互联互通、动态更新,实时汇集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参保人员基础信息和参保登记信息,形成参保人员基础数据库;同时提供查询和比对重复参保人员信息功能,通过在全国范围内筛查重复参保人员信息,核实、解决重复参保、重复待遇享受等问题。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必须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鼓励共同奋斗创造美好生活,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织就全民健康保障网,提升百姓获得感。医疗保障体系是人民生活的安全网和社会运行的稳定器。坚持应保尽保、保障基本,基本医疗保障依法覆盖全民,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时明确的基本原则。全民参保是“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是医疗保障制度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更是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措施。随着医疗信息化的不断完善和共建共享,通过“出生一件事”等措施推进,各部门间的协同治理将进一步整合完善,全民参加基本医保的参保成果也将得以巩固拓展。
(来源:中国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