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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 | 促进“互联网+药品流通”规范发展

发布时间:2022-09-26

    《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近日正式出台,对行业而言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办法》以“四个最严”精神为指引,科学准确判断行业形势,广泛凝聚共识,反映社会心声,高质量回应了社会长久以来的期盼,也为行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坚定了信心。医药电商和平台企业应树立“合规即发展”的经营理念,促进“互联网+药品流通”规范发展。

《办法》体现了药品监管理念的创新


    药品网络销售监管机制和网售药品安全问题备受社会关注。面对网售药品行业快速发展,《办法》创新监管方式方法,以六章42条内容提出健全和完善监管体制机制的具体要求,对药品网络销售管理特别是网络销售处方药的条件,以及平台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


    《办法》以“鼓励创新、包容审慎”原则为指引,在充分考虑药品网络销售行业实际和面临的突出问题的同时,注重激发“互联网+药品流通”创新动力,为行业健康发展营造更为安全有序的落地空间。《办法》提出的三条措施让人印象尤为深刻。


    一是进一步明确有条件放开网售处方药销售。《办法》明确了处方药的的网售规范性要求,包括药品网络零售企业应当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区分展示,规定企业在处方药销售主页面、首页面不得直接公开展示处方药包装、标签等信息,并要求在通过处方审核前,不得展示说明书等信息,不得提供处方药购买的相关服务。可以看到,《办法》延续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原则要求,以法规形式再次肯定了网售处方药的合法性,通过有序放开的形式回应了社会对医药电商服务及网售处方药的广泛需求。从产业发展的角度看,这是非常重要的进步和促进,为进一步激活“互联网+药品流通”发展动力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


    二是进一步明确药品网络销售管理者的责任。《办法》规定了网络销售者义务、技术要求、资质信息展示、药品信息展示、配送质量管理、风险控制等要求和条件,指出药品网络销售不得超出企业经营方式和药品经营范围,不得通过网络销售疫苗、血液制品,以及毒麻精放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并要求药品零售企业不得违反规定以买药品赠药品、买商品赠药品等方式向个人赠送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办法》还通过各项具体规定引导行业以安全合规作为核心竞争力,为公众用药提供安全清朗的网络环境。


    三是进一步明确了药品网络销售的监管责任。《办法》规定,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按照职责分工对第三方平台和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实施监督检查,可以采取现场检查、抽样检验、依法查阅复制交易数据、依法查封扣押等措施。《办法》通过完善监管措施,强化责任落实,为全面做好网络售药监管工作提供依据,为行业发展保驾护航。

以《办法》为指引做好三项重点工作


    《办法》的出台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医药电商应以《办法》为指引,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履行责任,强化担当。医药电商要深刻认识保障药品安全是严肃的政治问题、民生问题,必须自觉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


    二是面向未来,坚定信心。我国医药电商经过多年发展,实现了蓬勃发展。我们相信,《办法》是为保护“互联网+药品流通”发展、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作出的必要制度安排,旨在推进治理方式现代化,以更好地保障患者用药安全,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面向未来,医药电商应以此次《办法》出台为新起点,扎实推进药品网络销售各项工作向好向深向实发展。


    三是着眼长远,创新发展。《办法》的出台在推动行业创新发展方面释放出更加清晰的政策信号,为药品网络销售行业探索新模式新业态创造了积极条件和空间。医药电商应牢固树立“合规即发展”的经营理念,依托供应链优势和技术能力,释放互联网电商优势,以高质量创新成果为我国医药电商产业和网售药品行业转型发展增添新的动力。


(来源:中国医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