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不完全统计,31省市第七批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将于11月底前全部落地,全国第七批国采已进入密集落地期。此次各省市第七批国家药品集采有何特点?
北京:累计降低药品费用75亿元
    “北京第七批国家集采药品累计达到294个,品种覆盖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等常见病、慢性病用药,以及肺癌、乳腺癌等重大疾病用药,药价平均降幅超过50%,累计降低药品费用75亿元。”据北京商报报道,自2019年起,北京市已完成六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中选结果落地实施,协议任务量平均完成率达150%,大幅降低了患者就医负担。
吉林:展开未中选药品挂网申报
    11月18日,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开展“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未中选吉林省药品挂网申报工作的通知》, 申报企业应在11月24日16:00前,进入招标系统选择项目名称“第七批未中选吉林省药品价格联动”,点击企业投标,并将相应申报的药品进行勾选投标,然后对每个药品逐个进行价格上报。
上海:简化并加快采购流程,畅通用药渠道
    10月17日,据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发布的《关于执行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工作提示》,上海要求各医疗机构简化和加快采购流程,畅通用药渠道。
    医疗机构应通过中选企业指定的药品配送企业采购中选药品,回款时间不超过30天。
    11月18日,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发布《关于第七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本市高价协议药品价格调整的通知》,上海45个药品价格调整,包括上海市中选及备供高价协议药品和未中选高价协议药品。
江苏:两个残缺规格中选产品公布
    11月18日,据江苏省医保局公布《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江苏中选品种残缺规格中选产品》,两个药品中选,分别为北京北陆药业生产的碘帕醇注射液、宜昌人福药业生产的盐酸美金刚缓释胶囊。
湖北:鼓励企业主动降价
    湖北各医疗机构严格执行中选药品的中选价格,不得再次议价。11月18日,据湖北省医保局网站信息,国采协议期满接续采购和第七批国采同通用名下非中选药品,联动全国省级采购平台和“上海红线价”的低价进行调整,鼓励企业主动降价。在医疗机构与中选企业签订采购协议后,医保基金按不低于年度协议采购金额的30%预付给医疗机构,医疗机构要按规定及时结清货款。
湖南:4个药品未中选
    湖南省医保局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将于11月25日起正式执行。据湖南省医保局网站发布的信息,此次集采中4个有报量但无中选的残缺规格药品包括:甲泼尼龙片(规格:16mg)、碘帕醇注射液(规格:30ml:11.1g)、盐酸美金刚缓释胶囊(规格:14mg)、注射用头孢米诺钠(规格:0.25g)。4个未中选药品因医疗机构报量较少,不另行开展带量询价,由医疗机构从医保招采子系统采购备供药品或者价格适宜的可替代药品。
重庆:降低中选企业交易成本
    据重庆市医保局11月17日发布的通知,重庆确定于11月25日起执行中选结果。按通知规定,医疗机构应按采购合同及时与企业结清货款,结清时间不超过交货验收合格后的次月底,降低中选企业交易成本。
    重庆市医保监测中心测算医保总预付金。各级医保部门在落地执行的次月底前将医保预付金的50%预付给医疗机构,在采购期第6个月末,预付剩余金额。采购周期结束后的次月起,将预付金纳入协议医疗机构当月医保基金支付费用予以抵扣,抵扣不完的,在以后月度继续抵扣直至抵扣完毕。
四川:开放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三方合同签订
    11月17日,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发布《关于开放第七批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三方合同签订的通知》。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将于11月22日开放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三方合同签订,相关医疗机构、集采中选企业、配送企业需尽快完成三方合同签订,并完成集中采购前的订单录入,全省于11月30日起执行中选价格。
贵州:克林霉素注射剂按省际联盟执行
    11月17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省医保局关于做好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工作的补充通知》,克林霉素注射剂首年先执行贵州内蒙古等八省二区省际联盟中选结果,待省际联盟协议期满后再执行第七批国家集采中选结果。克林霉素注射剂最早有望于明年1月在贵州执行第七批国采结果。
(来源:中国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