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药品标准管理,保障药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了《药品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2年12月15日至2023年1月14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将意见反馈至yhzcszhc@nmpa.gov.cn。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注明“药品标准管理办法有关意见反馈”。
附件
1.药品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药品标准管理办法》起草说明
3.《药品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2022年12月14日
(来源:国家药监局综合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