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新形势,医药企业可从以下三方面发力,重塑医药学术推广的业务模式。
一是树立合规学术推广理念。
以往,面对政策变动,出于成本考虑或思维定式,许多药企管理者往往抱有侥幸心理,认为政策的“压力”是暂时的,行业终将回归从前的“老路”。近年来,医改政策目标明确、执行坚决,两票制、带量采购等“重磅”手段改变了行业发展格局,大批企业被时代淘汰。面对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办法将带来的行业变化,医药企业管理者需要端正态度,认真学习,主动求变,尽快建立符合政策导向的学术推广体系。
二是打造差异化学术推广手段。
《征求意见稿》指出,除学术会议讲座、互联网或电话会议、资料提供、当面沟通外,医药代表还可以通过医疗机构同意的其他形式开展学术推广等活动。医药企业和医药代表们需要深入医疗机构,了解医疗机构负责人、药品采购人员、医师、药师等有关人员对于药品信息传递、技术咨询、临床信息反馈等方面的实际需求,形成创新的学术推广手段,进而打造差异化竞争优势。
三是建立创新产品战略体系。
多年来,医药代表被赋予了过多的产品销售职能,其中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医药企业缺少具有创新价值的医药产品,大量产品缺少临床价值且同质化严重,众多医药代表通过学术推广手段提升产品临床认可度及使用效果的客观条件欠缺。可以肯定的是,在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实施后,缺少临床价值、缺乏创新内涵的医药产品将难以通过医药代表完成产品销售。在此情况下,医药企业需要通过战略创新、产品价值评估、全生命周期管理等手段,加大创新研发力度,打造创新驱动的发展战略,赢得行业发展先机。
当前,医药行业处于高速转型期,以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办法为代表的行业政策将持续引导医药企业良性发展。医药企业和医药从业者需要把握产业变革趋势,顺应政策引导方向,积极“修炼内功”,实现企业和个人的健康发展,进一步推动行业进步。
(来源:中国医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