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国家卫健委同时作出抑制回扣的约束性动作,双管齐下,对医药行业的所有经销商、代理商和医药代表敲响了警钟。
1.2万家公立医院生变
近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印发公立医院章程范本的通知》,通知显示,为指导医院科学、规范开展章程制定工作,顺利完成章程工作制定目标,国家卫健委制定了《公立医院章程范本》,供各地推进医院章程制定工作时参考。
公开资料显示,2018年末,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数达997434个,其中有医院33009个(其中公立医院12032个,民营医院20977 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943639个(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4997个,乡镇卫生院36461个,诊所220881,村卫生室633609),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8034个。
本次国家卫健委主导制定的公立医院章程,将对1.2万家公立医院产生规范和引导作用。
需要注意的是,2018年中国全部医院收入3.19万亿,其中财政补贴2696亿,2018年整体结余846亿,结余占收入比例为2.7%。
此外,信达证券将2015-2018年中国公立医院的详细收入拆分,其中门诊药品收入3502亿(西药2479亿,中药1023亿),住院药品收入4542亿(西药4112亿,中药431亿)。
也就是说,在公立医院共8044亿的药品收入背后,涉及了无数的药品经销商、代理商和医药代表,而这1.2万家公立医院的一个举动,将会牵一发而动全身,引起新一轮变革。
设立监督员,严打受贿
《通知》指出:医院接受上级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接受审计、财政、价格、医保、卫生健康等政府部门及举办主体的监督,保证医院日常执业行为及财务收支状况的健康运行。
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支持纪检机构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最具威慑力的举措是,未来所有公立医院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医院纪委)。医院纪委在医院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全面落实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检查医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医院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
监督党员干部特别是关键岗位、重要人员履职和用权情况。
完善反腐倡廉制度规范,构建系统化防治腐败工作制度体系。
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坚决惩治腐败行为。
医院员工应当廉洁行医、恪守医德,不得有收受“红包”和“回扣”以及其他有违医德、有损患者权益的言行。
医院合理配置适宜医学装备,建立采购、使用、维护、保养、处置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药品、耗材等采购依据国家规范实行制度化管理。
对此,医院会设立党风监督员、特邀检察院和社会监督员,建立健全党风行风监督体系。
医保局出手,回扣行为被监管
一直以来,收受药品回扣是医药行业的顽疾,很难予以彻底解决。同日,国家医保局在北京召开“公立医院购销领域构建诚信体系和惩戒体系的专题研究”启动会,赛柏蓝-基层医师公社受邀参加。
赛柏蓝在现场获悉:未来会将CSO的违法记录也计入药品生产企业的信用凭证,可以说是拆掉了药企的防火墙。
此次国家医保局主要思路是将已经经过审理的违纪违法案件为案源,从价格和采购两方面直接给予惩戒。同时,以此为基础,建立对生产企业的信用评价体系,建立基于信用评价结果的诚信惩戒体系;并以回扣行为作为主要的评价对象,构建对生产企业的信用评价体系,对失信企业的分级惩戒方案。
业内曾有观点提到,国家医保局所代表的支付方角色的回归,将对医药行业产生非常大的影响——因为其掌管着相当大比例的医疗卫生费用,其支付规则的制定,直接会对所涉其中的药企产生决定生死的影响。
就此次研讨会透露的信息来看,一旦企业因为回扣和行贿等行为被采取措施,退出医院市场,其临床用药市场将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因为信用评价体系和承接体系是医院遴选药品生产企业的重要指标。
▍双管齐下,警钟已敲响
医药回扣在行业中并不鲜见:医药业务员为拉动销售量,将销售提成私下输送给医护人员,已成为暗流涌动的潜规则,这也促进了药价的虚高和医保费用的大量浪费。
医保局采用总额支付、按病种付费的推行、限抗令、医保目录使用限制、4+7带量采购等多种限制,目的就是挤出药价的水分,降低医保基金的支出增速,达到控费目的,并且此趋势仍将延续。
比如,研讨会召开同日,国家医保局公布《关于做好当前药品价格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运用监测预警、函询约谈、成本调查、提醒告诫、信用评价等手段,建立药品价格常态化监管机制,把信用激励和惩戒作为发挥政府作用的重要手段。
就目前来看,该文件是医保局方针落点的表现形式之一。未来医保支付朝着精细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也越来越注重临床实际需求,那么虚高药价,回扣的空间将会被挤压得越来越小。
未来,药企利润逐渐趋薄,传统“费用营销”和“关系营销”难以为继,学术营销将是主流,对所有医药人来说,如何转型升级,将是其必须要考虑的问题。
(来源:赛柏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