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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集采未来调整方向六大预判!

发布时间:2020-12-08



11月25日,山东省首批40个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开标,40个药品涉及市场份额达50亿元,是目前全国各省份单次组织带量采购药品品种最多、涉及金额最大的省份。11月,也是第三批国家集采药品的55个品种在各省份相继落地执行的时间。


降费为


同时防止可替代品种价格盲区


从已开展省级集采的省份看,品种的选择上,以注射剂为主更多是从采购金额入手,相关品类尽可能纳入


数批次国家集采、数省级(联盟)集采的交叉补位彰显量价挂钩、充分竞争、集中采购和政策协同的巨大威力:平均降幅达50%以上,最高降幅超过90%。


回顾前三批国家集采药品数量,以口服制剂为主,分别为25、32、55个,随着一致性评价过评(含视同过评)的增加而放量。基本条件是一致性评价过评(含视同过评)且能形成一定竞争,前者是保证质量、后者为达到降价的预期。而从已开展省级集采的省份看,品种的选择上,以注射剂为主更多是从采购金额入手,相关品类尽可能纳入。出发点显而易见:降费为主,同时防止可替代品种的价格盲区。


第四批国采在路上


方案进一步优化是必然


引导合理报价;随着中标企业数量增加和无报量现象频出,带量作为阶段性手段会逐步弱化


然而,在第三批国家集采中,外企的意外出局是集体“装睡”还是其它?接下来价格是否还是决定中标的唯一因素?山东省级集采方案出台之际,因其纳入了价格外的衡量标准,便有业内人士指出,山东能否成为地方集采的范本?


从第三批国家药品集采结果公布至今,过评数已远超第三批的55个,第四批国家集采更不存在等品种的问题,一定不会遥远。应该坚信:方案进一步优化也将是必然。


一、省级(联盟)集采的补位加速:省级(联盟)不以一致性评价过评为基本准入条件,以品类的全部纳入,可加速整体降价,一定程度上防止同品类不同品种间的价格严重失衡。


二、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级引导合理报价:11月20日,国家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公布裁量基准、操作规范。文件指出包括但不限于以超限价报价和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行为人需承担相应责任。


三、多维评价标准彰显鼓励先进:或许因为此前不严谨的质量层次划分在过往的招标中略带诟病,“双信封”的说法近期并不多见。“质量优先”也未以直接的文字在目前的集采中表达,但一致性评价过评作为进入国家集采目录的首要条件,充分肯定了质量的地位。山东省集采纳入覆盖率、采购占比、科技进步二等奖等非价格要素或将成为下批次集采的参考。


四、更多企业可能参与也必须参与:一致性评价过评(含视同过评)进入收获期,无论是过评品种数,还是同通用名下的过评(含视同过评)企业数近期都呈大幅上升态势。多个省份明确表示,同品种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的生产企业达到3家以上的,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暂停挂网,倒逼企业奋起直追。


五、支付标准积极影响用药选择:在第三批国家集采落地之时,多数省份明确:中选药品,以在本省的中选价格为支付标准;未中选药品,省医保部门将按照“循序渐进、分类指导、梯度调整”的原则,分批次梯度调整医保支付标准。近期有望出台的带支付标准新医保目录作为医保局又一改革成果,不出意外,前三批国采品种的医保支付标准会以中位中标价为参考。在“节约归己、超支自付”的原则下,必将长期影响最终的用药选择。非标产品的销售价格也可能会被严管。


六、带量概念或将进一步弱化:以全省各医药机构上报的采购数量和联采办确定的比例50%~80%,作为年度约定采购量;省级集采以报量的70%作为年度约定采购量,抗生素以报量的50%作为年度约定采购量。对比前三批国家组织集中采购,随着中标企业数的增加和无报量现象频出,带量作为阶段性手段会逐步弱化。


(来源:医药经济报)